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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海事局多施并举开展防污条例宣贯工作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0-3-2 18:3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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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海事局“防污条例宣贯会”的相关工作要求,促进《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顺利实施,嘉兴海事局于2010年2月21日至2月26日,在辖区积极推进《防污条例》的宣贯工作。
  根据辖区特点,本次宣贯活动采取专题汇报、单独走访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一是通过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和联系,以专题汇报的形式走访市政府,提高地方政府对辖区潜在的船舶污染风险的认识程度,周知地方政府在海洋污染应急能力、应急体制机制建设的职责和义务,争取地方政府对海事机构在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方面行使职权的支持;二是根据条例对业主码头、船公司、货主单位等的不同要求,对各单位进行单独走访,引导相关单位和企业按照《防污条例》要求,加强防污染应急能力的软硬件建设,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开展自查工作,有针对性地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三是专门组织国际航行船舶代理单位开展集中学习,主要宣传条例对船舶及船公司的规定和要求,同时要求各代理单位在开展业务时将条例的规定和内容对各船舶宣传好、落实好。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的工作,嘉兴海事局力争通过防污条例宣传,在辖区营造良好氛围,促进相关单位提高对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重要性的认识程度,为有效实施防污条例,进一步提升辖区船舶污染防治管理水平,规范船舶污染防治管理工作,促进地方航运事业和经济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目标而努力。